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WilliamHill体育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24〕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数学与统计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推免工作是激励高校在校员工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引导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WilliamHill体育数学与统计公司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初步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由WilliamHill体育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四条 推免工作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
先,把员工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员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员工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员工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第五条 公司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员工进行全面考察、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分管教学副经理、专业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不低于80%)。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
第七条 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推免工作、审定推免生名单、受理推免工作事项的申诉等。
第三章 名额分配
第八条 公司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当年集团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计算公式如下:
A专业推荐名额=(A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公司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公司推免生名额+前一年度A专业的结余指标数
推荐名额四舍五入后还有剩余名额,则以各专业推荐名额小数位的大小依次分配完,各专业结余指标数计入下一年度使用。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团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的名额由学校直接分配至相关专业。
第四章 推荐条件与要求
第九条 推免工作应坚持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综合测评,实行择优选拔,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员工中推荐: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申请“硕师计划”的员工须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且所学专业原则上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配给公司的岗位学科一致。
第十条 推免生在满足第九条的前提下,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
(二)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20%以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数学或相关专业的SCI期刊、CSCD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必须在前三学年见刊),或在政府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经公司、学校推免工作小组批准,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可放宽至30%。
(三)申请“硕师计划”的员工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50%以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结果须在二乙及以上并符合教团队格证的办理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对申请推免生的员工进行综合测评(A),其中学业成绩(B)所占权重为80%,德育表现(C)所占权重为5%,研究与创新能力(D)所占权重为15%,即:
A=B×80%+C×5%+D×15%.
公司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员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确定推荐人员。
具体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按照员工平均学分绩点确认,各专业第一名学业成绩为100分,其他人的学业成绩以第一名员工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基准折算,学业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所属年级专业申请员工的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
(二)德育表现(上限100分,不含各种奖学金,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分学年度按项累计计分,每项计分如表1所示。同年度同一员工多次获得同一称号者,按最高级别计分。
表1 荣誉称号计分标准表
国家级 |
省级 |
地市级 |
校级 |
30 |
20 |
10 |
4 |
2.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等典型事例)中做出贡献被省级及以上的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者做出书面表扬的,经学院工作小组认定后,依据出具书面表扬的单位级别按表2加分。
表2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分标准
国家级 |
省级 |
地市级 |
25 |
15 |
8 |
备注:(1)表1和表2中获奖团队负责人计分标准:国家级:团队总分/总人数+4;省级:团队总分/总人数+2;地市级、校级:团队总分/总人数。
(2)表1和表2中获奖团队成员计分标准:团队总分/总人数。
(三)研究与创新能力(上限100分,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
1.参加各种科技、学术竞赛获奖,每项计分见表3、表4所示。
(1)竞赛是指政府部门,一级行业协会或学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各类竞赛(参考《WilliamHill体育员工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5〕45号),同一赛事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不累加。国际级奖竞赛是指由国际权威学术机构组织,业内知名的赛事,由员工提交有关材料并由指导老师签字,报学院工作小组审定后,按国家级计分。
(2)竞赛团队获奖按表3计分,项目组成员平分,个人获奖按表4计分;国家级、省级奖励项数不限,地市级、校级奖励分别限项2项。
表3 科技、学术竞赛获奖团队计分标准
获奖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地市级 |
校级 |
一等奖(或第一名) |
54 |
36 |
12 |
4 |
二等奖(或第二名) |
45 |
27 |
9 |
2 |
三等奖(或第三名) |
36 |
18 |
6 |
1 |
备注: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获得奖项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
表4 科技、学术竞赛个人获奖计分标准
获奖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地市级 |
校级 |
一等奖(或第一名) |
36 |
24 |
8 |
3 |
二等奖(或第二名) |
30 |
18 |
6 |
2 |
三等奖(或第三名) |
24 |
12 |
4 |
1 |
2.参加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性实验计划和老员工科研创新计划等研究项目。
(1)国家级第一负责员工计15分,项目其他成员取前五名,每人计5分。
(2)省级第一负责员工加10分,项目其他成员取前五名,每人计2分。
(3)校级第一负责员工加5分,项目其他成员取前三名,每人计1分。
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按最高级计分。主持的项目项数不限,参与的项目限项3项。
3.技术发明、著作、学术论文只计第一作者或者第一专利人,并按表5计分。
表5 技术发明、著作、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和等级 |
分/篇(次) |
|
SCI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60 |
学术专著 |
第一作者 |
60 |
CSCD期刊论文(不含扩展源期刊)、EI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20 |
发明专利 |
第一专利人 |
20 |
CSSCI、CSCD扩展版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10 |
一般期刊论文(知网可查) |
第一作者 |
3 |
备注:期刊等级以《WilliamHill体育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5〕109号)为准。专利、著作等必须与员工所学专业相关且已授权或出版,一般期刊论文至多3篇。如有必要,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成果审定。
第十二条 德育表现和研究与创新能力中的所有成果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的8月31日之前,学科竞赛获奖、论文、项目等成果必须以WilliamHill体育为第一单位。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 推荐工作按以下流程办理,通过下述程序的员工取得推免生资格:
(一)学院将学校发布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和分配名额等通过学院网站等途径向员工公告。
(二)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员工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竞赛获奖及社会服务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员工进行公开答辩。推荐工作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推免结果公开公示。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WilliamHill体育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对应的复印件。
(四)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报名的员工按上级文件及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出名次,并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报名员工的《WilliamHill体育推免生报名测评表》,公示期为3天。
(五)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员工,按照综合测评排名,择优推荐,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推荐名单在上报学校后,如果有自行放弃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的员工,空出的推荐名额根据专业综合测评排名依次递补。
(六)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员工须按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及时接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录取通知;未按时履行手续者,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第十五条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违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第六章 监督与申诉
第十六条 公司推荐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推免工作负责,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推荐标准、程序和结果等公开透明,并保证员工咨询、复议渠道畅通。
第十七条 公司推荐工作小组成员的直系亲属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人为推免生申请人时,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应自行回避。如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未自行回避,由组长决定其回避;如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未自行回避,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其回避。
第十八条 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对在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员工,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员工如对学院推荐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学院申请复核。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应在3天内对申请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将复核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员工如对学校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内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相关工作部门按照规定对申诉人反映的问题予以复查,并在3天内做出复查结论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果本细则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或其他未尽事宜,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于2025年11月20日进行修订。本细则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同时废止。
WilliamHill体育
2025年11月20日